2.职工所在单位进行核实,符合条件的,由职工填写《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》,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
3.职工将《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》和相关证明资料交公积金中心审查
4.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
5.经审查准予提取的,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员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
1.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,提取不得超过发生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房价款的70%
3.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,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房价款的70%。
4.支付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30%的,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,合计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租。
5.本人、配偶及直系血亲等重病、大病的,可提取本人和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,但不超过该次疾病的医疗总费用。
联系电话
微信扫一扫